第264章 布鲁克林有棵树(2/4)
脊却仍挺括的书上。
「这个,我小时候看的,你应该挺有共鸣。」
黑犬接过,念出书名:「《布鲁克林有棵树》?外国的?」
「对,」信者说,「这本书讲一个美国小女孩,她的原生家庭非常糟糕,但是她————」
「原生家庭是什么?」
「原生家庭就是————你出生并且长大的那个家,你爸妈,你家人。这就是原生家庭。」信者说。
「哦。」黑犬懵懵懂懂地点了点头。
「她家里特别穷,父亲酗酒,母亲做清洁工。但她有个习惯,每周六去图书馆读书,最后她凭借读书改变了自己的生活。」
他停下来,拍了拍书封:「剩下的自己看吧。」
也许是「原生家庭」这个词,也许是那个小女孩的执念,有什么东西击中了黑犬。他愣愣地点了点头,像捧着一簇火苗似的,抱着书走了。
打发走黑犬,信者回到自己的电脑屏幕上,又开始煎熬地搓揉起头发。
他的业绩离萧梦吟差了整整十万。这个距离遥远得令人绝望。
都是写小说的,他在网文平台拼死拼活也就八千均订,萧梦吟随手就拿翡仕文学奖。转到语聊脚本上,差距依然大得像道万丈鸿沟。
最可笑的是,在信者第一次见到萧梦吟那一刻,他居然还幻想过这样的天才自己可以染指,浑然不知两人相差悬殊。
这就是天才的可怕之处。天才是最善于伪装的刺客,同样长着一只鼻子两只眼,让你误以为众生平等。一旦进入天才的领域,他们才会展露出令人绝望的锋芒。图穷匕见之日,就是凡人伏诛之时。
人生最大的悲剧之一,就是有足够的智慧去看到天才与凡人的差距,却没有足够的天赋去弥补它。
所以信者羡慕黑犬。
黑犬单纯得看不见天赋的差距。如果问他落后十万怎么办,他只会回答:那就再写十万字。
信者坐在电脑前,经历着独属于他的至暗时刻,脑子里盘旋的不是灵感,是糟糕的回忆碎片——
高中时告白被拒的那个雨天,酒后说错话失去的朋友————它们像寒鸦绕树,聒噪不休。
无意识中,手指在键盘上敲下一行字:「我父亲是个货车司机,在家时间很少。」
盯着这行字很久,他才回过神来,奇怪于自己为什么要写这个。
他的父亲确实是个货车司机,但他也不至于耿耿于怀到这种程度,连写脚本时都要拿来做开场白。
刚才仿佛有某种东西附在身上,催着他写下这些。难道这就是酒神的迷狂?
既然写了,就让它生长吧。他继续敲字:「我父亲是个货车司机,在家时间很少。
「小时候他每次出车回来,会从驾驶座底下摸出些东西一有时是一包外地糖果,有时是印着风景的钥匙扣。有一次他带回来一只铁丝编的螳螂,绿漆斑驳,一只前臂断了。他说是在服务区跟一个老头买的,五块钱。那只螳螂在我书桌上站了七年,直到搬家时弄丢。
「现在我想,编螳螂的老头是谁?他为什么在服务区卖手工?他的人生是什么样的?我父亲开车经过那么多服务区,为什么偏偏那次停下来买了这只螳螂?
「这些问题没有答案,就像那辆货车的尾灯消失在省道尽头时扬起的尘土,迟早会落定,但飘散的那一刻,构成了我对远方」的全部想象。」
写完这些,信者伸直手臂,在空中活动了一下手腕。
这段文字和文暧脚本,不能说毫无关系,也只能说八竿子打不着。但他就是突然很想写。
写完之后,通体舒畅,像有什么东西从身体里排了出去。
「写得不错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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