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章 定夺(3/4)
,忽的一道声音将其打断。
“审判长,我方还有话要说!”
被告席上,徐德见大势已成,没有任何犹豫,当即眉头一肃,沉声打断张秉心的话。
张秉心一顿,有些如鲠在喉,却还是咽了下去,收回锤子。
“被告方请表述。”
闻言。
徐德点点头,他从桌上翻翻找找,最终举起一份文件。
张秉心眉头蹙起,眯着眼看了看,却认不出这是什么,当即问道:
“这是什么?”
徐德道:“这是被害人诉讼代理人,律师陈伟于六天前向法院递交的证据!”
公诉方。
陈伟听到自己的名字后,好似应激一般抬头,眼神阴晴不定的看着徐德,脸色较为难看。
什么叫这是自己递交的证据?
该死,你自己不会找证据吗?怎么一开庭,不是用检察官的就是用他的!
而且...这是什么证据?
陈伟皱起眉来。
徐德继续道:“上面显示,警方针对拐卖案受害人王梅所做的精神鉴定,评估为:正常!”
正常.....
王梅确实有点精神问题,但那是被解救之前。
在解救成功的那一刹那,就好似给她喂了特效药一般,精神完全康复,遗留下的只有心理问题!
只是......
他说这个做什么?
就在众人如实思索之际,下一句话在耳旁浮现。
“尊敬的审判长,陪审员。”
“我方依旧坚持认为,被告人王强构成正当防卫的同时,也其行为符合绿森市的‘见义勇为’!”
徐德忽的旧事重提,再次将见义勇为掏出。
只不过,这次的逻辑更缜密!
“民诉代理人陈伟,曾说,父女之间的保护是法定义务。”
“但......”
“依据《民法典》第 17、18、39条:年满 18周岁、精神正常的成年人,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父母的法定监护权自动终止,无需法院判决!”
“案发期间,受害者王梅符合上述条例。”
“综上所述,我方被告人王强在无需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挺身而出,符合地方针对见义勇为的明确规定!”
徐德还是忘不掉见义勇为。
甚至......
“并且,在本案死者李二牛死后,我方被告人王强并非是被逮捕。”
“他是自首!”
徐德语不惊人死不休,四个字落下。
就连哪怕诉书要被翻也镇定的胡广,闻言都不免睁大了眼,张嘴皱眉的看着他。
自首?
徐德没有解释,他既已经取得话语权,自然不会浪费这次机会,要为被告创造一切有利的条件。
所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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