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9章 绝症,治不好(2/3)
竟然有了一种小迷妹的感觉。>
什么情况啊!>
单怀逸的目光在高琰之和蒋雨薇的身上来回扫过,忽然发觉事情好像跟他想的有些不太一样!>
“别听高琰之瞎吹牛,我哪算得上什么作家啊!不过是坐在家里写两个文案,赚点生活费维持生计,好的时候一个月也就那么三四千块钱。”>
单怀逸觉得,他还是有必要澄清一下的。>
他跟作家,真的不沾边,这样碰瓷的话,实在是太不好了。>
“散文作家?哥你实在是太谦虚了,作家可是我最敬佩的职业,坐在家里动动手就能够赚钱,简直比我们这种社畜好太多了。>
每天累死累活的工作,处处遭人冷眼,最后还赚不到几个钱。”>
被蒋雨薇不断的夸赞,单怀逸表示非常无奈。>
作家?>
这个词对于他来说,真的有些刺耳,甚至有些讽刺。>
自从在沈书月的身上薅到羊毛之后,他似乎已经很久没有写过一个字了。>
完全没有动力嘛!>
闲着多好。>
他知道,这似乎是一种被称为懒癌的绝症,治不好。>
所以,真要说起来的话,沈书月的闺蜜林青青,才配得上这个称呼吧!>
对呀,怎么把她给忘了。>
单怀逸心中一喜,果断的把林青青抬出来挡枪。>
果然,在得知了沈书月的闺蜜,竟然也是大作家的之后,蒋雨薇的注意力,被分散出去不少。>
嚷嚷着改天有时间,一定要把林青青约出来,好好的认识一下。>
……>
因为没有喝酒,所以这顿饭,并没有花费太长时间。>
吃完饭,高琰之带着蒋雨薇,去了电影院。>
单怀逸和沈书月,则是准备回家。>
“你说,我们答应蒋雨薇,改天介绍林青青跟她认识,是不是不太合适?”>
“不合适?怎么会不合适?”>
单怀逸摇了摇头。>
蒋雨薇对于作家的崇拜,他实在是有些招架不来。>
所以这个时候,老婆闺蜜的重要性,就体现出来了,适时的顶上去,才能彰显她的价值。>
“你看啊,咱们之前,不是还想着让高琰之和林青青凑成一对的嘛,如今高琰之忽然有了女朋友,咱们还把林青青介绍给他的女朋友认识。”>
见单怀逸毫不在意,沈书月掰着手指分析着。>
“不会吧!林青青看上高琰之了?”>
“没有,青青她是个颜值控,她说她最多只能把高琰之当成好朋友。”>
“那不就完了,介绍好朋友给女朋友认识,这很合理。”>
单怀逸一脸认真。>
“更何况,蒋雨薇那么崇拜作家,林青青正好又是一个大作家,这可是天做的缘分,咱们若是不介绍他们认识,那才是不应该呢。”>
“可青青她只是一个网络写手,算不上是作家。”>
沈书月摇头否认。>
在她的印象中,林青青一直对作家的称呼十分排斥,始终以网络写手自居。>
“怎么就不算作家呢!她不写小说的吗?”>
“写。”>
“她不是靠写小说赚钱生活的吗?”>
“是。”>
“她写的小说没人看吗?”>
“有人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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